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3〕102号)《关于下达第三批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名额的通知》(内教高函〔2023〕10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课程类型及数量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申报推荐限额,学校本次遴选推荐名额为46门,其中国家级21门,自治区级25门。自治区名额不限制课程类型,学校将筹考虑课程类型分布,避免过于集中或缺项。国家级课程须完全满足“申报条件”,具体申报限额分别为线上课程3门,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共15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3门。每人只参与申报一门课程(含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
二、申报范围
(一)凡是未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均可参加此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工作。
(二)凡是未获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均可参加此次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工作。
(三)已获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
(四)2021年以来获得的“互联网+”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所依托的课程可直接申报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社会实践类),该课程不占此次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下达名额,在《第三批自治区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中单列体现。
(五)2021年经自治区教育厅推荐但未通过教育部第二批认定的课程,经修改完善及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后方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请认真研读并参照教育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见附件2)中的分类型“申报条件”,课程须完全满足“申报条件”方可申报。
四、工作安排
(一)2023年12月25日前,申报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负责人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所有材料(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教务处统一出具)。
(二)2023年12月21日-12月27日,对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相关信息进行校内公示。
(三)2023年12月28日-12月31日,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负责人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在线填写申报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2024年1月5日前,将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材料提交到教育厅。
五、提交材料
(一)请申报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负责人按照不同类型课程提交相应的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见附件3)和《第三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相关学院出具一流课程负责人的政治审查意见。
(二)请申报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负责人于2023年12月30日17: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办公楼114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朝鲁门
联系电话:0471-6585092
邮箱地址:jxzljdk202307@126.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第三批一流课程申报说明
3.自治区一流课程分类型申报书
4.第三批自治区级申报汇总表
5.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6.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第三批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名额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