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内教科规划办〔2024〕2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课题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围绕服务自治区“五大任务”和教育高质量发展,聚焦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发挥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自治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本年度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可自筹经费。
1.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教育学领域研究课题,其他领域研究课题不在此次申报之列。鼓励边缘交叉学科研究,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与教育学领域相关。
2.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兴趣和特长自拟题目,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在平台填报时,依据指南题号一栏中填写“无”)。鼓励立足我区教育发展实际需要、开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教育基本理论、教育难点问题和教育实践研究。
3.课题申报者即为课题主持人,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并且能够进行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组内成员最多参与两项本年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申报人组建课题研究团队时,必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申报。
4.课题申报者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申报者,需由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推荐,书面推荐意见需填写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4)内指定位置。
5.为确保课题研究质量,凡是在研的国家教育学项目、自治区教育厅的高校教改项目、科技项目以及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本年度不得继续申报。
四、申报方式
1.本年度实行网上申报。课题申报人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https://jyky.nmgov.edu.cn/nmgkypt),选择“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中的“规划课题入口”进行申报。平台将于2024年6月6日零时至6月27日晚12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课题申报人要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操作手册》(附件2)后再填写申报材料,仔细校对,注意保存,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在系统平台提交后,请及时联系高校或盟市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网上审核(联系人名单见附件3)。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分级审核
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实行分级审核。各单位审核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各盟市、高等院校和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对申报者的师德师风、信访举报、意识形态、教育教学和科研诚信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同时保证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2.各盟市、高等院校和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账户由我办统一开通。管理账户建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3.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提交至我办后,不予退回更改。各单位网上审核时间于2024年6月27日晚12时前完成,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通过单位审核的课题,我办不予评审。
六、课题管理
1.我办聘请相关专家匿名评审,择优立项。评审通过的课题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下发立项通知。
2.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课题获准立项后,其研究期限以立项文件为准,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管理单位及课题主持人在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人:孙玉波 18047107588
2.网络技术支持:王再平,0471-2856405;
3.网络技术应急电话:0531-89701233,0531-89701715。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
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操作手册
3.各单位、盟市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联系人名单
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5.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