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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

  • 发布时间:201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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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民院学字[2015]4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全区

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根据内教学工字〔20158号文件(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度自治区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20142015学年度的评选工作按照内教学工字〔20158号文件(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进行。

二、评选推荐范围

我院2015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

三、评选推荐标准

(一)三好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获得本学年度院级“三好学生”称号。

6. 同等条件下,对我院做出突出贡献成绩的优先考虑。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组织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获得本学年度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6. 同等条件下,对我院做出突出贡献成绩的优先考虑。

(三)优秀大学毕业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志愿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创业。

2.热爱所学专业,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优秀;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获得本学年度院级“优秀毕业生”称号。

6. 同等条件下,对我院做出突出贡献成绩的优先考虑。

四、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评选推荐工作要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主要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落实。

()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须在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推荐名额:各系部要按分配名额(附件),推荐“全区三好学生”、“全区优秀学生干部”、“全区优秀大学毕业生”候选人,不得超额推荐。

()各系部要求学生认真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于2015323日前务必将登记表、花名册纸质版各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王丽处(具体电子表格从学工之家群共享中下载),逾期不予受理。

()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的,或在全国或地区性重大赛事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在智育、体育方面的评选条件,破格参加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

()各系部认真评选后必须在本系部范围公示2天,无异议方可上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全院材料后在全院范围公示3天,无异议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请各系部认真做好评选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附件:1. 2015年评选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处

2015年3月11

 

 

 

 

 

 

 

 

 

 

 

附件:2015年评选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系部

总人数

三好学生指标

优秀学生干部指标

优秀毕业生指标

蒙古语言文学系

500

5

5

6

汉语言文学系

390

4

4

5

外国语言文学系

646

6

6

8

传媒系

406

4

4

5

教育系

277

3

3

4

音乐系

344

3

3

5

体育系

208

2

2

3

美术系

849

9

9

11

管理系

823

8

8

11

经济系

1078

11

11

14

法律系

802

8

8

11

数学系

425

4

4

6

计算机系

738

7

7

9

环境工程系

297

3

3

4

马列教研部

150

2

2

2

总计

7933

79

79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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